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一个疑问?(咨询管理员和版主)

应该从昨天下午开始,发现这样的记分方式:回贴1次,加2分,再回1次,加1分,然后,就2分、1分、2分...这样的循环记分方式,不知正常否?发贴1次,加4分,正常。还有昨天中午开始,被系统自动定义为隐身登陆模式,后自己修改完一直正常。现在的网速也基本恢复正常了,但还没达到最好的状态。
麻烦管理员和版主帮忙检查一下,谢谢!
在现实中,往往是:“一学就懂,一用就错”。切记不要眼高手低!
积分又不是按照单帖就加两分的公式
请依照论坛的积分策略换算 还有总积分计算公式计算
请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68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http://www.gov.cn/zwgk/2006-05/29/content_294000.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3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http://www.miibeian.gov.cn/chaxun/flfg1.jsp?id=30

如果无法获得授权,请勿引用任何作品的全文或全图。
引用部分图文时,请遵照上述规定加注"转帖"、作品名称、作者名称。
来自网路请加注发帖时可正常连结的完整网址;来自实体书刊等媒体请加注媒体名称、(期数(发行日期)与版面或页数),及出版社名称。
请务必加注来源用以辨识是否为商业网址须经授权资料或是作者已声明不得提供之作品,而得以确保不忽视任何优秀创作者的劳动价值。

如欲赞助论坛发展,请迳向管理员或是论坛赞助商联系赞助事宜,请勿迳行发布广告或疑似广告之供需讯息。
发帖数*0.5,这样就变成了有时候回帖是2分有时候是1分
俺的博客:花苑网志
或许该解释成这样 才不会又有花友觉得为什么发帖分数不稳定....
公式运算后 有时小数能恰好进位到个位数 有时则是小数还要累积之后新获得的小数 才会进位
请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68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http://www.gov.cn/zwgk/2006-05/29/content_294000.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3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http://www.miibeian.gov.cn/chaxun/flfg1.jsp?id=30

如果无法获得授权,请勿引用任何作品的全文或全图。
引用部分图文时,请遵照上述规定加注"转帖"、作品名称、作者名称。
来自网路请加注发帖时可正常连结的完整网址;来自实体书刊等媒体请加注媒体名称、(期数(发行日期)与版面或页数),及出版社名称。
请务必加注来源用以辨识是否为商业网址须经授权资料或是作者已声明不得提供之作品,而得以确保不忽视任何优秀创作者的劳动价值。

如欲赞助论坛发展,请迳向管理员或是论坛赞助商联系赞助事宜,请勿迳行发布广告或疑似广告之供需讯息。
恩,谢谢! 我再把逻辑关系清一清再说。
在现实中,往往是:“一学就懂,一用就错”。切记不要眼高手低!
记住:两个回贴加3分就行了.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