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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 or chineserose

Rose or chineserose

记得有一部电影叫《美国丽人》(如果记错,那么抱歉,实在很少看电影)的海报很经典:女性漂亮的手,拿着一支深红的玫瑰,贴在裸露平坦的腹部,非常优雅,让人宁静地遐想画面以外的内容。我想,美国人是喜欢玫瑰的吧,否则何以将带刺的东西放在美人娇嫩的肚皮上呢?我也是喜欢玫瑰的吧,否则何以见到美人肚皮上放了支玫瑰,n年后还记忆犹新呢?进而可以想到,我们都是喜欢玫瑰的,否则玫瑰何以畅销全世界呢?
其实说穿了,玫瑰也就是月季花。她们同属蔷薇科,在英语里,都叫rose,不过为了加以区别,月季叫Chinese rose。据说月季原产我国,早在汉武帝时,便见栽培记载,几个世纪前由印度传入欧洲,和当地蔷薇花反复杂交,培育出现代玫瑰来。之后,这种新品又返传入我国,和本土月季反复杂交,得到了一些新品月季或者玫瑰,就是现在广泛之称的玫瑰。在名词上他们似乎已经是一物,其实二者还是有些越来越接近的生理区别的。不过现实意义已经不大,因为花店里卖的、情人送的,基本上都不是原来的真正意义上的玫瑰了。即使这样,我们还不是赖以传情达意,增强无数女性幸福感,进而促成种种好事了吗?所以送玫瑰明显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否则为了送玫瑰而送玫瑰,估计要奔命于极难的辨识和打假活动中了。时尚就是时尚,无关本质。
在中国十大名花里,只有月季最贴近老百姓。她寒暑不避,南北广植,寻常巷陌,普通宅院,皆可觅迹。甚至于野草丛生的破落场墟中,也有几株“无人也作花”的月季在风中颤颤地开放。十年前在一本80年代末出版的关于月季的专著上看到,月季的种类仅次于菊花,达7000多种。十五、六年过去,这个庞大兴旺的家族大概又添了多少人丁了吧?
品类一繁,人便有捐弃之心。我曾见过别人屋后有一丛粉色的月季,被主人像切韭菜一样齐根切去枝叶,枝叶、花瓣全部散落污泥中。所幸生命力旺盛,今年居然又长出新枝叶来,这几天在寒风中也开满了花,那种似被冻僵了的粉红,带着极淡极淡的烟尘般的暗色,透露出类似玉石的色泽来,见了真叫人心生欢喜。我敢保证,如果世间只此一本,定会被许为极品。可惜她太易于繁殖,所在皆有,无人怜惜,终致红颜薄命,芳华难觅。其实物多必贱只是常人心态,如若真喜爱者,必定许为佳卉,奉于殿堂,绝不致沦落尘泥。
Rose的颜色主要集中于红色系中,但如白、黄、绿、紫等色也很常见,唯独少了蓝色。无论园艺师们如何努力,就是培育不出天然蓝色的rose。前两年听说日本人苦苦探索十二载,幸得蓝色奇葩,不过也只是近似蓝色而已,始终无法达到纯蓝。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在商业力量的推动下,园艺师们孜孜不倦地追求新品。在美国,每年都有月季新品评比大会,以刺激对月季新品的研发培育力度。在浩大的选秀上,当选的新品也如入围选美比赛中的美女,从寒门到豪门,立马身价百倍。为了保持身价,美国人在每盆售出的新品上都会挂一小铜牌,告知爱好者们独家创造,拥有知识产权,绝不允许私下繁殖。据说这样也有效——但这招在中国一定会失灵,因为中国人太聪明了,甚至能用白玫瑰染成蓝色的,美其名曰“蓝色妖姬”,然后高价大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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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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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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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楼主的意思,是说我国保护知识产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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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到底在想什么呢?

(我想,美国人是喜欢玫瑰的吧,否则何以将带刺的东西放在美人娇嫩的肚皮上呢?我也是喜欢玫瑰的吧,否则何以见到美人肚皮上放了支玫瑰,n年后还记忆犹新呢?进而可以想到,我们都是喜欢玫瑰的,否则玫瑰何以畅销全世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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